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
全球公司注册注销 , 财务税务 , 知识产权 , 文案 , 营销
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香港移民计划

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介绍

香港特区政 府于2024年3月1日重新接受 “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”申请,新计划旨在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,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、金融及相关专 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。

申请者只需投资于股票、基金、债券、非住宅房地产及资本投资者计划投资组合共计3000万港元或以上且达7年,即可向入境处处长申请无条件限 制逗留,如符合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,更可申请香港永 久性居民身份。

 

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基本要求

申请人必 须是:

1、主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已满18岁;

2、外籍公 民(阿富汗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
3、中国籍已取得外国永 久居民身份的人士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、台 湾居民;

 

资产要求:

主申请人在申请前的两年时间,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。获许投资资产包括:指 定金融资产、非住宅房地产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。

 

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常见问题

获得正式批准后,我是否可以长期空仓

A:出 售原有资产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新资产的日期,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。

 

投资移 民客户可以投资哪些资产

A:金融资产包括股票、债务证券、存款证,后偿债项,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等;非金融资产包括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及非住宅物业等;

 

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完成投资

A 投资者在下列时间段完成投资即可:

本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提出“净资产审查”申请前第 180日起(以较迟者为准)至获得入境处“原则上批准”后180日的期间内;

 

投资者投资金融资产过程中产生的佣金及手续费能否从3000万资金中扣除

A:佣金和手续费不能从投资移 民的3000万资产中扣除,建议客户在初始购买的时候多购入10万元用来支付后续的相关费用。


展开全文
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