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香港移民计划
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介绍
香港特区政 府于2024年3月1日重新接受 “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”申请,新计划旨在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,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、金融及相关专 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。
申请者只需投资于股票、基金、债券、非住宅房地产及资本投资者计划投资组合共计3000万港元或以上且达7年,即可向入境处处长申请无条件限 制逗留,如符合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,更可申请香港永 久性居民身份。
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基本要求
申请人必 须是:
1、主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已满18岁;
2、外籍公 民(阿富汗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3、中国籍已取得外国永 久居民身份的人士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、台 湾居民;
资产要求:
主申请人在申请前的两年时间,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。获许投资资产包括:指 定金融资产、非住宅房地产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。
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常见问题
获得正式批准后,我是否可以长期空仓
A:出 售原有资产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新资产的日期,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。
投资移 民客户可以投资哪些资产
A:金融资产包括股票、债务证券、存款证,后偿债项,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等;非金融资产包括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及非住宅物业等;
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完成投资
A 投资者在下列时间段完成投资即可:
本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提出“净资产审查”申请前第 180日起(以较迟者为准)至获得入境处“原则上批准”后180日的期间内;
投资者投资金融资产过程中产生的佣金及手续费能否从3000万资金中扣除
A:佣金和手续费不能从投资移 民的3000万资产中扣除,建议客户在初始购买的时候多购入10万元用来支付后续的相关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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